女子產假結束單位逼其辭職
所属分类:民事維權
市民王女士(化名)是一位軍嫂,丈夫在南京某部隊,而自己在鼓樓區的一家旅遊公司上班。去年11月,王女士產假結束,準備回到單位正常上班,但是回到單位之後,王女士大吃一驚。原來在產假期間,公司不僅把她負責的工作都交給別人,還停發了她產假期間的工資,而在產假之前尚未結算的績效獎金(該單位3月結算一次獎金),也被單位扣在手裏。王女士向公司要求恢復正常工作,討要產假期間工資以及產假前的績效獎金,但是單位領導放出話來,想要錢可以,但是你得主動辭職。
單位強硬勞動仲裁無果
王女士感覺很委屈
面對單位逼迫自己辭職的尷尬,王女士一開始還據理力爭,希望單位能恢復自己的工作。但是單位逼王女士辭職已成定局,而家中添丁,開支很大。王女士無法,只能和單位商談先拿回自己產假的工資,以及產假前的績效獎金,解燃眉之急。看到這種情況,王女士供職的旅遊公司態度越發強硬,公司領導放話,先主動辭職,再談錢的事。由於婦女在三期(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的權益受法律保護,而王女士所在公司這種做法,無疑就是變相辭退,在和公司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王女士申請了勞動仲裁,希望勞動仲裁部門給自己一個公道。但是,出乎王女士意料的是,她申請了勞動仲裁之後,勞動仲裁給出的建議是讓王女士和她供職的旅遊公司自行協商解決問題。而得到這樣的回復後,王女士工作無著落,而且也拿不回自己的合法勞動所得,而公司的態度就是拖,而且一拖就是3個月不解決任何問題。由於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不得已王女士向鼓樓區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
4次庭審過程曲折
王女士獲得賠償45000元
王女士是軍嫂,她在丈夫所在的部隊單位幫助下,找到了鼓樓區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這個案件之後,法援中心的馬紅君律師先是幫助王女士和旅遊公司進行了進一步溝通,在依舊協調無果的情況下,馬律師建議王女士直接進入司法程序。馬律師首先從王女士處,得到了王女士和原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以及王女士在孕期和產期,執行單位相關規定所履行的請假手續文件等相關證據,然後幫助王女士主動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最終通過司法程序索賠損失。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相關證據,馬律師為王女士申請了包括產期工資,生育費以及產期前沒有結算的績效獎金,以及對方對已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作出的賠償金等款項,一共45000多元。「王女士是軍嫂,身份比較特殊。再有她在孕期產假內,都嚴格按照公司的規章製度辦事,而且能提供相關證據。加之婦女在三期之內,本就受法律保護,基於這幾點,我開始覺得這個官司,我們應該輕松勝出。」馬律師告訴記者,「但是,這個官司在鼓樓法院開了4次庭。」據馬律師介紹,在4次庭審中,旅遊公司拿出了一些並不算很有利的證據,先是否認雙方解約時間,再提出產生王女士的績效獎金的業務團費,公司沒有收到等等,想通過這樣的手段來減免對王女士的賠償。但是,由於王女士提供的證據詳實,得到了鼓樓法院的支持,最終經過4次庭審裁定旅遊公司補償王女士45000多元。
律師觀點:
「三期」女性要註意維權
在幫助王女士拿回補償之後,鼓樓法援中心的馬紅君律師告訴記者,其實這個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當今,「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女性,在工作上的維權案很多,但是能像王女士這樣真正拿回自己滿意賠償的不多。三期女性,要加強在自己工作上的維權意識。
維權第一招,就是到民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很多人在勞動仲裁之後,如果無法得到自己滿意的結果,也就終止了自己的維權,或者和單位達成妥協,拿一點賠償就認倒黴了。
其實,在勞動仲裁不滿意的時候,女性朋友們可以和王女士一樣,使用維權第二招:申請法律援助。即使沒有軍嫂的特殊身份,一樣可以替自己最大程度維權。不過馬律師提醒,如果必須要進入司法程序,女性朋友們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譬如雙方勞動合同,查閱合同中的約定;提供假期內的請假手續證明,證實自己沒有違反過公司的規章製度。只要女性朋友們提供的證據充足,法院就能依法幫助她們最大程度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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